广东38个试点县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
2013-11-26
2013-11-26
自今年12月1日起,广东省38个试点县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,并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、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调整政策。
为了加快推进这项改革,广东省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,要求所有试点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,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服务收费、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,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。同时,为避免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医院收入,广东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%,财政专项补助补偿10%,医院自行消化10%进行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