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式推行基药制度
2013-01-14
2013-01-14
在1月7日举行的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,卫生部就2013年基本药物制度做出部署,并表示新版目录已获得通过,修订后的新版基本药物目录有520种左右,待相关配套政策等准备工作完成将正式对外公布。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,基本药物的使用范围将不再局限于基层,而是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向二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。
按照卫生部的要求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;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%-50%,其中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%左右;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%-30%。
下一步,卫生部将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,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。同时,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不法行为,维护药品正常的生产、流通和使用秩序。
按照卫生部的要求,2013年,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从原来的311个扩大到覆盖全国县总数的50%以上。
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