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:药品零售业要主动适应新模式新业态
2015-11-06
2015-11-06
10月28-29日,商务部在广州市召开全国零售药店创新发展现场会。会议强调,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,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探索新型服务模式,通过兼并重组、院店合作、药店联盟、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创新业务,提供增值服务,药品零售模式开始出现重大变化。
会议指出,随着我国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,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增加,将为药品消费的需求提供较大的空间。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,医改政策中明确提出推进医药分开,取消医保定点药店审批等政策的落地,将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和零售市场的充分竞争。
药品零售行业能否实现转型升级,还面临着适应当前流通新业态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变革,解决目前结构不合理、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的重大挑战。药品零售行业自身要适应形势需要,着力提升药品零售行业的服务能力,实现行业自律和规范经营。
(来源:医药界)